一、請領資格需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一)年滿六十五歲,申領時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者。 (二)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六個月以上者。 (三)申請老農津貼之同一期間內無領取政府發給下列五種生活補助或津貼者:1.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費。 2.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3.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4.榮民就養給與。 5.以其他名目按月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 (四)已領取社會保險(勞保、公保、教保)老年給付,而在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87.11.13公布生效後。再加入農民健康保險者,不得申領。 二、請領手續 符合請領資格之老年農民,得於年滿六十五歲當月檢附下列書件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本人農會存摺。 (二)身分證正本(查驗後檢還)及正、背面影本各一張(黏貼於申請書上)。 (三)申請人印章。 若有其他農保、老年津貼相關問題,請洽本會保險部詢問。 |